公司员工年会醉酒身亡 法院判令死者担责95%******
□ 本报记者 章宁旦
□ 本报通讯员 黄彩华
春节将至,又到了人们聚餐喝酒较多的时节,但欢乐的同时也要防止乐极生悲。近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通报一起因年底聚餐醉酒引发的猝死索赔案。法院认定醉酒猝死者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自行担责95%,聚餐组织者担责5%,其他同桌人已尽一般社交安全义务,无需担责。
酒后猝死:员工家属索赔逾百万元
20多岁的吴某是深圳某公司员工,被派驻公司关联企业东莞某公司。2021年2月2日18时许,吴某和几个同事一起,在东莞某公司食堂参加年会聚餐。同桌就餐人员有何某某等6人,其间吴某喝了酒。当天20时许,吴某由同桌两人搀扶,该公司负责人跟随其后,送往公司宿舍楼休息,给其两瓶矿泉水后离开。
吴某室友称,吴某当晚两次呕吐,他都帮忙清理了。次日上午,东莞某公司负责人带牛奶鸡蛋到宿舍探视,询问吴某是否喝多。吴某苏醒,但摆手表示不想吃东西。当天13时,室友回到宿舍,吴某听到动静后起床。室友询问吴某是否严重,吴某没有回答,看了看自己的被子、枕头、衣服说“怎么这样”,就进了洗手间。室友随即离开宿舍上班。18时许,室友下班发现吴某晕倒在宿舍洗手间,便呼喊同事救助,并拨打120。急救人员赶到,吴某已无心跳。室友随后报警。
2021年7月,吴某家属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状告深圳某公司、东莞某公司以及跟吴某同桌用餐的6人,认为对方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索赔共计111万多元。
法院判决:聚餐组织者承担5%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本案关键在于吴某的死亡应由谁承担责任。
关于吴某死因,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显示死因为心源性猝死,由于未进行尸检,也没有检测血液中的酒精浓度,现已无法通过医疗检验手段确定。根据聚餐当晚与吴某同桌的两人在公安机关的陈述,吴某聚餐时喝了酒,结合吴某在聚餐后需要同桌两人搀扶回宿舍,以及回到宿舍后两次呕吐的情况可以推定,吴某死亡前存在醉酒情况。加上吴某对室友的问话未正常回应,无法正常上班,饮酒第二天即死亡,由此可推定,吴某死亡与饮酒有关。
关于责任承担,吴某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对饮酒可能造成的危险后果有足够清醒的认识,其对死亡结果承担主要责任。东莞某公司是聚餐组织者,提供了白酒、红酒、啤酒,在吴某饮酒后两次呕吐、次日无法正常上班的情况下未及时将其送医治疗,应对吴某的死亡承担一定责任。深圳某公司未组织和参与聚餐,吴某作为深圳某公司员工参与聚餐,并不属于工作任务,人社部门亦认定吴某的死亡不属于工伤,故深圳某公司无需承担责任。吴某家属未能举证证明聚餐他人存在恶意劝酒行为,餐桌上正常共同饮酒不构成侵权,因而不能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故同桌者没有法定救助义务。聚餐结束后,同桌两人将吴某搀扶回宿舍,另一人跟随其后,并为吴某准备矿泉水,结合没有证据证明当时存在其他异常情况,法院认定同桌者已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没有过错。吴某家属要求同桌者对吴某死亡应当有预见性以及承担相应义务,明显超出一般社交应尽注意义务的边界,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根据各方过错,法院酌定吴某自行承担95%责任,东莞某公司承担5%责任,其他被告无需担责。
吴某家属不服,提出上诉。近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不能无限扩大同桌责任
承办本案审判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法官方淑敏称,同桌吃饭一起喝酒,是社会常见现象。聚餐中,喝酒者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自身喝酒可能产生的后果承担最大责任。如果喝酒者酒后发生意外,组织者和同桌者存在强迫性劝酒行为、明知喝酒者不能喝酒仍劝其喝酒、喝酒者失去自控能力但同桌者未安全护送、明知喝酒者酒后驾车未劝阻等情况,同桌者则需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组织者和同桌者已尽了正常安全注意义务,则不能将其责任义务无限扩大理解,否则就会人人自危,影响正常社会交往。
兵支书建功立业天地广******
本报讯特约记者时庆报道:“咱们村今年收入稳步增长,接下来要想办法让村集体经济更强、让村容村貌更美。”12月13日,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金章村,兵支书陈祖亮结合村里发展实际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进行专场宣讲,现场30余名党员群众不时报以热烈掌声。
“建机制、搭平台,以人才振兴推动乡村振兴。”嘉兴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盛杰非介绍,退役军人政治素质过硬,熟悉村级事务,已成为乡村振兴的生力军。为吸引更多优秀退役士兵投身乡村振兴,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嘉兴市委组织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市民政局联合出台《关于引导退役军人到村(社区)就业的实施意见》,鼓励优秀退役军人参与基层建设、服务家乡发展。
近年来,嘉兴市总结推广兵支书经验做法,引导广大退役军人到村(社区)就业,通过定向招聘、培养选拔、作用发挥、长效制度,统筹做好“选育用管”4篇文章。通过培育引导、扶持激励,兵支书、兵委员熟练掌握农村基层党建、产业发展等履职所需专业知识。截至目前,全市村(社区)专职工作者中共有退役军人2500多人,占村(社区)专职工作者总数的21.6%,其中兵支书占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39%。
嘉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陈永根介绍,他们挖掘村(社区)适合退役军人的优质就业岗位,加大从优秀退役军人中选聘党的基层组织、村(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力度,加强退役军人进入村(社区)储备人才、两委班子成员选拔培养,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确保机制运转顺畅。
“培训让我开阔了眼界,增长了见识。”经过一番“加钢淬火”,兵支书夏梁扎根乡村的信心更足了。今年5月,嘉兴市秀洲区新塍镇沙家浜村党总支书记夏梁走进嘉兴市退役军人学院参加培训。期间,他寻求到与地方高校合作的机会,在沙家浜村建起乡村振兴学院,聚焦激活红色元素、设计红色旅游线路、讲好红色故事,加快红色资源挖掘和开发进度,切实将沙家浜村打造成红色文化赋能乡村振兴的展示窗口和实践范例。
聚焦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兵支书队伍,探索建立覆盖全面、指向精准、高效实用的兵支书教育培训体系,有效提升了兵支书的履职能力和专业素养。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嘉兴市退役军人学院对纳入村级后备干部人才库的退役军人,根据其个人特点和岗位需要,制订一对一精准培训计划,开办兵支书专题培训班,开展退役军人实用技能培训、岗位练兵,让兵支书尽快胜任本职、建功立业。
此外,该市还在选用提拔、待遇保障、监督管理等方面做文章,让兵支书、兵委员在工作上有劲头、待遇上有奔头、发展上有盼头,使他们安心在乡村振兴的广阔天地上大展拳脚。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